牵头单位名称
交通运输部门
联办机构名称
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服务对象
--
办理地址
襄阳市樊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2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710-3155912
联办效能
  • 办理时间
    单办件 60个工作日
    一件事联办 5个工作日
  • 跑动次数
    单办件 6次
    一件事联办 0次
  • 递交材料
    单办件 32份
    一件事联办 14份
  • 办理环节
    单办件 4个
    一件事联办 1个
基本信息
集成办事项名称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
牵头单位名称
交通运输部门
联办机构名称
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服务对象
企业
行使层级
县级
法人生命周期
--
支持办理渠道
电脑端、线下窗口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到办事现场的原因和环节
--
联办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办件类型
受理部门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1
即办件
交通运输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3
即办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查询单
办理流程
申报须知
(一)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

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

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

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

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三)

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

依法取得广告经营资格(利用自有户外广告设置位设置自我宣传性户外广告的除外);

3

取得户外广告设置位使用权;

4

符合本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5

符合国家部委及本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

6

张贴、张挂宣传品 1.具有张贴、张挂宣传品的场地或载体; 2.张贴、张挂宣传品内容合法、健康; 3.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材料说明
份数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1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2
原件
电子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管部门
1
3
原件
电子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1
4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交通运输部门
1
5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交通运输部门
1
7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9
原件
电子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1
10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1
11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1
12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1
13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14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15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
16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
17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18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19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
20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
21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
22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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