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名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联办机构名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烟草专卖部门、消防救援总队
服务对象
--
办理地址
襄阳市樊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5-6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710-3155813
联办效能
  • 办理时间
    单办件 53个工作日
    一件事联办 21个工作日
  • 跑动次数
    单办件 6次
    一件事联办 1次
  • 递交材料
    单办件 28份
    一件事联办 21份
  • 办理环节
    单办件 4个
    一件事联办 1个
基本信息
集成办事项名称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牵头单位名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联办机构名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烟草专卖部门、消防救援总队
服务对象
企业
行使层级
县级
法人生命周期
--
支持办理渠道
电脑端、线下窗口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到办事现场的原因和环节
若涉及材料补充或核验,最多需跑一次
联办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办件类型
受理部门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1
即办件
消防救援部门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2
承诺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承诺件
烟草部门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4
即办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营业执照
5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办理流程
申报须知
(一)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2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3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4

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5

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6

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三)

依法需要在投入使用、开业前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7

已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场所满足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的各项消防安全条件;

8

消防安全制度内容完整,与共用建筑物其他当事人之间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9

其他按规定应符合的要求。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材料说明
份数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1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线上申报通过电子表单打生成申请表单材料,免用户提交。
1
--
2
原件
电子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通过电子证照归集,免用户提交。
1
--
3
原件
电子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通过电子证照归集,免用户提交。
1
--
4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告知承诺时必传
1
--
5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
7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
9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
10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
11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
12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
14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
16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
17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涉及委托办理
1
18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
19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
20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
21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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