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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保险金线上、线下申领渠道:
(1)线上办理:本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首页,找到“特色服务”栏目,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确认失业保险参保统筹地,点击“社保网上申报”模块,依次点击: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个人),按要求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提交;本人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APP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进行申请。(2)线下办理:单位在省企保系统中办理了减员停保手续后,本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就业链长空间(市人社局一楼大厅)或市民服务中心5楼失业保险服务窗口申领。
失业保险金发放在哪里?
失业保险金发放在失业人员社保卡金融账户里。无实体社保卡的,需提前办理,激活金融账户,确保待遇发放成功;如卡片过期或六个月不用的,先到银行更换卡片,激活金融账户功能。换卡后请及时电话或到窗口告知失业保险科经办人员。
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
失业保险金申请当月通过,次月20号左右发放,发放的是上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应如何缴费?
失业保险金申请通过当月起,失业保险机构会在每月底代缴当月的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用,确保医保(含生育保险)待遇正常享受和报销。如失业人员已缴纳居民医保或提前缴纳当月医保的情况,请联系失业保险金窗口经办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可自愿、自由选择缴纳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的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不影响失业待遇发放。
申领失业保险金有无时间期限要求?
什么情况下不得停发失业保险金?根据鄂人社发〔2020〕23号文件规定,2020年1月起,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取消申领时限限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临时性、非单位就业以及灵活就业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再就业参保、符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等情形时,如何报停失业保险金发放?
失业人员可到樊城区紫贞公园路1号市民服务中心(5楼人社服务大厅)失业保险科窗口(35-37号)办理。办理电话:0710-379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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