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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樊城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自: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樊城分局 时间:2022-01-1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规定执行,结合我局实际,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审核,对信息的公开属性严格把关,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一年来,我局坚持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修订完善基础数据。全面梳理、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修订并公开机构职能、地址、电话等基础信息,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信息。及时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核及发布工作,按照区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全方位推进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并坚持“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将不属于保密事项的政府信息实时对外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分为概况信息、单位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公开情况)、部门文件、政策法规、其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计划、业务工作、行政许可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财政资金信息、突发事件、事故快报等,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将政务公开、信息动态、专项工作等内容予以公开。本年度我局无以下政府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县市区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重视程度仍然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更新速度有待提高,工作主动性和公开信息更新速度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继续抓好重点环节及关键部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和借鉴上级和其它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典型经验,从每一个细小环节抓起,抓点带面,抓出成效二是继续搞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推广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果,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保证这项工作有始有终、健康有序地发展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抓好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公开工作,完善各项公开工作的运行程序四是充分利用网站的功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二是2021年度我局共办理3件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分别是李田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汉江大保护的建议》、韩云利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航泰家园西侧外围小型分散污染的建议》、唐彩云代表提出的《关于禁止菜场摊主免费为顾客提供塑料袋的建议》、王静代表提出的《关于小清河污水治理的建议》,办理答复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三是对博拉经纬纤维有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际华新四五印染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土壤监测报告进行了公示。四是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及时在政务服务网上对相关信息内容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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