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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14569 | 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樊城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5-06-03 | ||
| 标题: | 樊城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0)整改情况的公示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2025-05-27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樊城分局 | |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襄污防攻指办文〔2024〕11号)要求,樊城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0)已通过市生态环境局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2023年1月1日至14日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东风铸造、华中制药、集美压铸、恒德汽配、恒延铝业等5家企业均未落实停产限产要求。其中,东风铸造公司按预案要求,4台工业炉窑应全部停产,实际无一停产。襄阳华电公司也未按预案要求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襄阳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三、整改措施
(一)根据辖区内工业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和污染治理水平,及时调整更新形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24-2025年)。
(二)加大巡查力度,尤其是夜间和节假日组建专班,分组开展巡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三)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在线监控、用电管控等科技手段,加强管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对拒不落实的依法立案处理。
(四)督促我区用车大户企业安装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对用车大户货运车辆的实时监控,实现车辆的达标管理。
四、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辖区内工业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和污染治理水平,及时调整更新形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24-2025年)。
加大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巡查力度,夜间和节假日组建专班,分组开展巡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截至2024年12月底,共计巡查了70余次,巡查企业360余家(次)。
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在线监控、用电管控等科技手段,加强管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督促我区用车大户企业安装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24年督促湖北泰友纸业有限公司安装了门禁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了联网。
如对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向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樊城分局反映。
联系人:赵萌萌;联系电话:0710—3279557。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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