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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樊城区审计局关于审计襄阳市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2年至2023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通知

来自:樊城区审计局 时间:2025-01-24
索引号: 011158671/2025-02689 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樊城区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5-01-24
标题: 襄阳市樊城区审计局关于审计襄阳市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2年至2023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通知
文号: 樊审行通〔2024〕5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2024-10-14 终止时间: 来源: 樊城区审计局

襄阳市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和樊城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樊城区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樊审委办发〔2024〕1号),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0月18日起,对你单位2022年至2023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舒刚

审计组成员:周宗会(主审)、刘保群、徐胜蓉、曹欢等

保 密  员:曹欢

附件:1.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襄阳市樊城区审计局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0710-3111095


附件2:

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一、审计年度内单位的会计报表。

二、单位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三、纪检监察、审计、物价、财政等监督部门近三年对单位的检查报告及下达的处理文书资料。

四、审计年度内的工作总结。

五、近期资产盘点资料;重大债权债务情况说明;有无帐外债权债务。

七、审计年度内单位重大经济事项、重大支出情况及其相关的会议纪要等。

八、相关的财务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

九、单位概况:包括单位职能、机构设置、人员结构、审计年度内主要工作职能完成情况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请被审计单位在三日内提交审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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