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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02689 | 分类: | 审计 | ||
| 发布机构: | 樊城区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5-01-24 | ||
| 标题: | 襄阳市樊城区审计局关于审计襄阳市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2年至2023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通知 | ||||
| 文号: | 樊审行通〔2024〕5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2024-10-14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樊城区审计局 | |
襄阳市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和樊城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樊城区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樊审委办发〔2024〕1号),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0月18日起,对你单位2022年至2023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舒刚
审计组成员:周宗会(主审)、刘保群、徐胜蓉、曹欢等
保 密 员:曹欢
附件:1.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襄阳市樊城区审计局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0710-3111095
附件2:
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一、审计年度内单位的会计报表。
二、单位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三、纪检监察、审计、物价、财政等监督部门近三年对单位的检查报告及下达的处理文书资料。
四、审计年度内的工作总结。
五、近期资产盘点资料;重大债权债务情况说明;有无帐外债权债务。
七、审计年度内单位重大经济事项、重大支出情况及其相关的会议纪要等。
八、相关的财务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
九、单位概况:包括单位职能、机构设置、人员结构、审计年度内主要工作职能完成情况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请被审计单位在三日内提交审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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