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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24304 | 分类: | 标准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樊城烟草专卖局 | 公开日期: | 2023-09-11 | ||
| 标题: | 襄阳市樊城烟草专卖局关于《樊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2023-09-11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市樊城烟草专卖局 | |
为增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制订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科学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襄阳市樊城烟草专卖局于2023年9月8日举行了《樊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襄阳市樊城烟草专卖局起草制订的《樊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合理、合法,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3时至3时43分,在樊城烟草专卖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地址,樊城区前进路68号。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曹祥练 樊城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二)听证员
赵 球 樊城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黎卫波 樊城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三)听证记录员
李 冉 樊城烟草专卖局证件管理员
刘晓明 樊城烟草专卖局法制办专职法制员
(四)听证代表
吴庆利(人大代表) 中原街道云集路社区居委会
王 刚(政协委员) 柿铺办事处
杨 俊 樊城区司法局
王 强 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治安大队
戴安乔 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治安大队
曹 政 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熊 涛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 全 樊城区教育局
阮 原 襄阳市烟草专卖局法规科
冯 健 襄阳市烟草专卖局专卖办
李华义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
任 昀 卷烟零售持证户代表
刘荣杰 卷烟零售持证户代表
邓 萌 卷烟零售持证户代表
黎世荣 卷烟零售持证户代表
李红梅 卷烟零售持证户代表
李 杰 卷烟零售持证户代表
胡海炜 卷烟零售持证户代表
凌永超 卷烟零售持证户代表
陈雪娇 现申请从事卷烟零售业务代表
邵 华 现申请从事卷烟零售业务代表
文 新 消费者代表
四、听证举行情况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2023年8月28日,在樊城区人民政府公开网站我局对外发布听证会公告,发布了听证事项、具体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会代表报名条件、方式及人员产生办法等相关内容。2023年9月5日,将听证会代表名单在樊城烟草专卖局办公场所公开公示。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3年9月8日15时00分至15时43分,听证会在樊城烟草专卖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有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单位、法律及行业专家代表11名,卷烟零售持证户代表8名,现申请从事卷烟零售业务代表2名,消费者代表1人等,共计22人。
会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代表、出席人员构成;
2.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及会议纪律和注意事项;
3.由樊城烟草专卖局专卖办主任黎卫波同志宣读《樊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
4.由樊城烟草专卖局副局长赵球同志就制定《 樊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的理由和依据及实施后的有效性进行解释和说明;
5.请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就《樊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
6.会议小结;
7.请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审阅会议记录并签名。
五、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通过对听证代表陈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总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致表示同意《 樊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
(二)赞成《合理布局规定》中有关距离和总量模式的限制,符合当前卷烟市场经营要求;
(三)体现了烟草行业控烟履约的社会责任,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建议将《合理布局规定》中的第七条第五项内容“开放式居民小区内每栋零售点数量不超过1个,且按照街道间隔距离设置。”修改为“开放式居民小区内每栋零售点数量不超过1个,且零售点间隔距离不低于300米”。
一位听证代表就“规定第八条中的这些业态也能申请办证吗”条款相关问题进行询问了解,听证员进行现场答复:为防止其它业态的无序增长,防止被大户控制,规范经营秩序,对主营业务为学生用品、文化体育、网吧游戏、传真打印、美容美发、按摩推拿、化妆洗涤、药妆医械、母婴用品、足疗保健、五金建材等主营业务形态进行了列举,在间距距离标准上对此类零售点进行更加严格的限制。
听证代表在最后陈述中普遍对此《规定(征求意见稿)》制定的前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对此《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制定主体、主要内容、制定程序表示认可。
六、听证意见处理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樊城烟草专卖局进行了逐项梳理,于2023年9月11日,组织召开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建议研讨会,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研究讨论。对本次听证代表的有关意见和建议采纳如下: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将《合理布局规定》中的第七条第五项内容“开放式居民小区内每栋零售点数量不超过1个,且按照街道间隔距离设置。”修改为“开放式居民小区内每栋零售点数量不超过1个,且零售点间隔距离不低于300米”。”
经研讨认为,该建议合理可行,给予采纳。拟将第七条第(五)项调整为“居民小区分为封闭式小区和开放式小区。封闭式居民小区是指有围墙或者是楼房将小区与小区外部隔离的,其他的为开放式居民小区。封闭式居民小区内,零售点总量不超过2个,且零售点间隔距离不低于100米,经营场所对外经营的,按该区域距离限制标准设置零售点;具备可内外同时经营条件的,则需同时达到内部总量限制和内外围区域距离限制条件。开放式居民小区内每栋零售点数量不超过1个,且零售点间隔距离不低于300米”。
七、听证结论
根据听证会上听证代表陈述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按照听证会的决定,我局对《樊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和完善,以进一步提高规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辖区烟草制品零售市场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襄阳市樊城烟草专卖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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