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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三合嘉超市店经营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告

来自: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6-01-30

在2025年樊城区本级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1个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区“樊城区三合嘉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王寨街道人民西路19号华润燃气加气站旁门面。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的抽样单编号为 XBJ25420606611901664,样品名称“散称花生米”,标称生产日期/批号为2025-09-26,不合格项目是黄曲霉毒素B₁: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 B₁项目不符合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湖北晶恒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1月5日收到检验报告,11月10日将报告送达被抽检单位。

二、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樊城区三合嘉超市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散称花生米”,并立即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行政处罚情况。樊城区三合嘉超市经营生物毒素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其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应当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罚。鉴于被抽样单位能够证明涉案产品的合法来源并说明提供者,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将案件线索移交至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四、樊城区三合嘉超市店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查找原因,造成本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问题出自种植环节,且进货查验不严。针对上述情况,该店制定了整改方案:强化供货商管理,强化加强全体员工食品安全法的培训,提高维护食品安全的意识,完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严格食品进货索证索票,严把进货质量关。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经营食品。

五、公示网址链接http://www.fc.gov.cn/。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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