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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兴乡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告

来自: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6-01-30

在2025年国家总局(中央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1个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辖区“湖北省兴乡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247号1层109-110门面。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食品的抽样单编号为GZJ25420000003433998,样品名称“金骏眉(红茶)” ,标称生产日期/批号2025-10-06,不合格项目是柠檬黄: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1月10日收到检验报告,11月11日将报告送达被抽样单位。

二、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要求湖北省兴乡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金骏眉(红茶)”,并立即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

三、行政处罚情况。湖北省兴乡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处罚。鉴于被抽样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系初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综合考虑违法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兼顾合法性和合理性,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规定,符合可以免予处罚情节。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四、公示网址链接http://www.fc.gov.cn/。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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