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6-02968 | 分类: | 土地 | ||
| 发布机构: | 樊城区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6-01-29 | ||
| 标题: | 樊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6〕1号) | ||||
| 文号: | 〔2026〕1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2026-01-29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樊城分局 | |
襄阳市樊城区2025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华润调度中心北侧规划路)已经湖北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政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批准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襄阳市樊城区2025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华润调度中心北侧规划路)的批复》(鄂政土批(襄)〔2025〕9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16日同意征收襄阳市樊城区王寨街道王寨社区集体土地0.2850公顷。
二、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华润调度中心北侧规划路工程建设。
三、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
本次批准土地征收涉及襄阳市樊城区王寨街道王寨社区。共计批准征地0.2850公顷,其中农用地0.1483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0.1367公顷。
四、土地征收具体工作安排
(一)征地补偿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到王寨街道王寨社区办理补偿登记。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土地的,将责令腾退土地;拒不执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认为本土地征收决定侵犯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超过60日的除外。
(二)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已在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fc.gov.cn/。
2026年1月29日
| Copyright2018 FanChe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樊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版权所有 鄂ICP备14010467号-1 鄂公网安备 42060602000263号 网站标识码:4206060017 樊城区政府值班电话:0710-3220407 网站维护电话:07103155180 邮箱:fcspj@fc.gov.cn | 网站地图 总编辑:卢晓丹 责任编辑:骆克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