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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32226 | 分类: | 审计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樊城区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15 | ||
| 标题: | 关于樊城区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2024-08-30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市樊城区审计局 | |
2024年8月30日在樊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樊城区审计局局长 石保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实现了经济平稳运行,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聚焦做大财力规模,提升财政综合实力。一是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紧盯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以及非税收入重点项目,做到各类税收收入稳定增长、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二是全力做好向上争取政策支持。2023年共向上争取各类资金13.1亿元。三是充分盘活闲置资源。通过印发《樊城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清查工作方案》《樊城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租赁收益进行管理,全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1104.16万元。
──聚焦保障重点支出,全力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助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3年全区预算安排教育经费10.16亿元,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助力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完善。按标准发放城乡低保、孤残人员生活补贴等各类补助资金13066.63万元。三是助力公共卫生服务普惠发展。拨付各类卫生事业费4100万元,不断完善和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四是助力乡村振兴。拨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保险、惠农补贴等资金5086.28万元,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五是助力生态环保。拨付长寿岛湿地公园建设、清扫保洁及垃圾污水处理、乡村道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资金2.87亿元。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发展提质增效。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全年退税减税降费1.23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支持企业纾困解难、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抓好疫情政策性租金减免工作,发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资金213.31万元,减免国有资产房屋租金274.3万元。拨付产业发展资金、土地出让金5.64亿元。三是优化政府采购工作,有效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与工作效率。四是多措并举推进“政采贷”业务,为2家中小企业融资贷款204万元。
──聚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加大各类问题整改力度。各部门深刻认识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截至2024年7月,对2022年度审计发现的五个方面19类问题涉及133个具体事项,各部门、单位已完成整改109项,占应整改问题金额的84.7%,完善制度13项。
一、区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决算草案编制、预算编制与执行、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财政国库资金管理等情况。
2023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86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25124万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31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57万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5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7万元;2023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13187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量10181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度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努力克服当前的严峻经济形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改革与管理并举,在统筹财力、保障重点、兜牢底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持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与调整方面
1.预算编制不精准。年中预算调整幅度过大。
2.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代编预算规模较大、项目较多。二是将应编入部门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由财政代编,且部分预算资金未及时落实到单位或项目。
(二)预算执行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不到位。2023年度区财政局年初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000万元未执行。
2.应缴未缴财政收入。一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027.15万元。二是应缴未缴利息收入66.64万元。三是结存2年以上未达账项未及时缴库72.84万元。
3.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仍有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6085.66万元未拨付使用。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1.中央和省级直达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滞拨中央和省级直达资金。二是挪用中央和省级直达资金。
2.挤占土地出让金、单位往来资金。一是挤占土地出让金。二是挤占单位往来资金。
3.财政出借资金管理不规范。
二、公办福利机构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23年,对2家福利院2023年运行管理过程中收到的救助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一)财经纪律执行方面。农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不规范。
(二)财务核算与管理方面。一是白条列支。二是重复报销费用。三是账务核算不规范,导致账账、账证不符。四是账务处理错误。五是无依据登记会计账簿。六是附件不齐全。七是购置固定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
三、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审计情况
2023年,樊城区部门预算年初编制总额164174.54万元,本年国库集中支付总额194352.33万元(含未纳入年初预算的转移支付)。按照年初项目计划,区审计局重点开展了7个一级预算单位机关及其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从审计情况看,预算内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日趋规范,违规现象明显减少,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预算编制执行方面。一是7个单位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不细或预算执行率低涉及资金5238.81万元。二是3个单位挪用项目资金涉及资金139.25万元。三是1个单位将公用经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涉及资金8.25万元。四是5个单位列支加班餐、慰问费等未直达最终收款人或发票出具方与实际收款人不一致涉及资金75.9万元。五是6个单位超预算、无预算列支工会费、“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等涉及资金4万元。六是1个单位支出预算不完整,未编制机关运行公务费用,涉及资金100万元。
(二)财务管理方面。一是5个单位列支工资福利、工程款、公用经费等附件不全,内容不完整涉及资金2442.28万元。二是2个单位列支慰问物资费、项目设计费,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程序不完善,涉及资金18.95万元。三是4个单位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差旅费、加班费、车补等涉及资金2.33万元。四是3个单位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资金619.36万元。五是3个单位滞留专项资金、走访慰问资金及工会补助收入等720.11万元,滞收出租房屋水费0.59万元。六是4个单位固定资产登记、处置不规范,涉及资金14.04万元。七是1个单位大额支出未经“三重一大”讨论决策。八是1个单位违规为参股企业借款10万元。九是2个单位列支服务费、工程款、劳务派遣费等合同签订不规范,涉及资金132.55万元。十是1个单位以加班餐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十一是1个单位列支项目补助资金无企业出具的发票,涉及资金684万元。十二是1个单位列支公务用车不规范涉及资金1.5万元。十三是1个单位应缴未缴国库资金0.68万元。十四是2个单位列支招待费、办公费及房屋维修费等资金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未见审批手续或收款人与事项经办人不一致涉及资金26.36万元。
(三)财务核算方面。一是1个单位工会账务处理错误,涉及资金3.6万元。二是3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资金828.21万元。三是6个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造成账账、账实等数据不符。四是1个单位未监督社有企业建账核算,社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五是1个单位项目预算未开展绩效自评等。
(四)机关事务管理方面。4个单位财务及财务管理人员调整后,账务系统及账户法人未及时变更。
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度,樊城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共开展政府投资审计项目3个,涉及资金总额12589.8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0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管理方面。一是建设单位存在招标不规范;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超标准、超进度支付工程款;项目变更程序不合规;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完备;挪用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等问题。二是施工单位存在涉嫌违法分包;偷工减料;未履行现场管理工作职责;施工日志记录不完整;超工期施工;出具虚假结算报告等问题。三是监理单位存在项目监理资料管理不规范、记录不全;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擅自更换监理单位及人员;虚假确认工程量等问题。四是结算审核单位出具虚假结算报告。五是跟踪审计单位编造虚假跟踪审计日志。六是设计单位未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配备项目负责人。七是多计工程价款。
(二)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拖欠工程款。二是挪用专项资金。三是未单独进行会计核算。四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专用账户办理滞后。五是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三)其他方面。一是设计单位履职不到位。二是跟踪审计单位未提供跟踪审核记录。三是预算编制单位未按照施工图纸编制预算。四是改造方案调研不充分,不能满足使用需求,改造效果未达到预期目标。
五、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在2024年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起涉及金额22.3万元,移送主管部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起,涉及金额138.94万元。主要情形:
一是发现侵占公共资金资产案件线索2起。
二是发现失职失察造成资产资金损失案件线索3起。
三是发现违规收费侵害民生类问题案件线索1起。
四是发现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起。
针对上述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区审计局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建立了审计整改台账,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召开了落实审计报告意见的部署会,制定审计整改方案,采取具体的整改措施对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编制单位主体责任和财政部门审核责任,统筹考虑财政保障能力和项目建设必要性,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率。二是做实全口径预算管理。将上级提前下达资金、结余结转资金等全部纳入年初预算,确保预算收支的有效衔接,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准确性。三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深挖财政收入潜力,盘活存量资金,压减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自给率,增强公共财政统筹能力和保障能力,确保财政总体稳健运行。
(二)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建立健全政策措施落实的任务承接、办理、推动、反馈及问责追责机制。围绕 “六稳”“六保”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保障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加强上级专项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等各类资金的使用监管和跟踪问效工作,增强财政管理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公开性,确保公共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督促各项财经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促进樊城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基础信息,规范政府债务平台管理,积极化解存量债务,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债务资金绩效管理机制,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三)规范资产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核算水平。一是强化资产监管,严格新增资产预算安排,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建立资产共享共用调剂机制,规范资产出售、出租和出借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和入账,准确完整地反映资产增减变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建立健全财政往来款清理消化长效机制,对往来款项进行摸底梳理,实行动态监测管理,严控增量、清理存量,加大往来款项清理力度。三是规范权力运行,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操作规程,加强违规违纪惩戒力度。四是强化部门财务管理。压实部门领导财务管理责任,健全财务制度,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确保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的不断提高。五是健全内部监控机制,切实把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细化各环节操作流程,确保财政资金管理程序规范、责任明确、权力透明、监督有力。
(四)规范福利机构管理,促进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一是主管部门要推动福利院健全内部监控机制,切实把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细化各环节操作流程,确保财政资金管理程序规范、责任明确、权力透明、监督有力,做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二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应内控机制。对集中供养资金进行专账核算,确保集中供养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规范福利院资金管理,严禁超范围列支、白条列支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四是建立健全资产明细账和台账,做好固定资产的入账登记和物资采购的出入库和库存核对工作,确保账实相符,保障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五是加强对福利院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一是主管部门应落实对建筑活动的监督责任,健全监管风险研判和快速预警机制,实现行业精细化管理,提高监管效率。二是各参建单位应全面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重视项目前期准备,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管控。三是建立规范完善的内控制度,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各项目单位应完善内控体系,建立规范完善的内控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程序,强化对项目资金、项目财务人员及财务核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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