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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33858 | 分类: | 审计 | ||
| 发布机构: | 樊城区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3-11-16 | ||
| 标题: | 关于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2023-11-16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樊城区审计局 | |
2023年10月30日在樊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樊城区审计局局长 石保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8月,樊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樊城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审议意见。现向调研组汇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及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将办理审议意见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相结合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落实落细,作为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做深做实,已形成领导重视、部门联动、措施有效、制度规范的审计整改新格局,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高位推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区委、区政府领导先后对审计专报、审计报告等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单位狠抓问题整改。区审计局对滞拨中央直达资金、无预算支出、违规拖欠工程款、违规预留质保金等方面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查,逐项跟踪检查整改情况,不折不扣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截至9月底,各单位以审计查出的问题为导向,在真改、实纠、严防上持续用力,已整改问题金额707777.29万元。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制定和完善区域性、行业性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办法,以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措施保障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切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各监督部门贯通协作,合力推进整改落实见效。
审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加强审计与人大、纪检监察、巡察办等各类监督协同配合的具体措施,不断完善与其他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针对整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拒不整改、整改不力等现象,在分析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向人大、纪检监察、巡察办等部门提请协同配合,共同推动整改落实。通过多部门联动统筹推进,强化了对重点问题和重点单位的跟踪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审计整改落地见效。
(三)高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整改措施持续强化。
各被审单位和部门深刻认识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党组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力整改,完善制度机制,审计整改措施更加扎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管、具体抓,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樊城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五个方面23类问题,涉及133个具体事项,截至2023年9月中旬,应整改事项中已整改102项,正在整改30项,未整改1项;审计查出的问题共整改707777.29万元,占应整改问题金额的84.67%。尚未整改到位的31个事项也在持续推进中。审计提出的24条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全部采纳并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通过整改,上缴财政资金1694.77万元,拨付及使用资金1283.13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和统筹收回安排使用资金4001.47万元,在预算编制和使用中予以规范601316.82万元,调整会计账目或规范核算资金99481.1万元,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13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精细的问题。区财政将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在报送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时,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同时将“三公”经费预算一并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
(2)为非预算单位安排预算。区财政将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支出责任主体,规范合规编制预算。
(3)应收缴入库财政收入未收缴入库的问题。区财政已督促相关单位对应收缴入库财政收入未收缴入库问题进行了清理,已清缴入库1296.84万元。后续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非税收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规定,确保应收缴入库财政收入及时收缴入库。
(4)无预算支出的问题。区财政后续将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对应纳入部门预算的应编尽编,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某企业下达《关于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工作函》,不断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同时加强《总预算会计制度》的学习,扎实做好国库日常的基础工作,保障总账业务处理真实、准确、全面和及时。
(6)应统筹作为财力重新安排的款项挂账的问题。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已将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科目余额调整至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结转结余,收回作为财力统筹使用。
2.财政政策执行方面。
(1)无依据收费的问题。区直3家单位已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强化操作规程,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程序,规范管理资金。
(2)直达资金未按规定直达最终收款方的问题。区财政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通过“一卡通”社会化发放方式将资金直达受灾群众。
(3)滞拨中央直达资金的问题。区财政已制定整改措施,截至9月中旬,已拨付573.51万元,尚有3911.4万元由于工程进度及国库困难等因素未拨付。后续将认真做好沟通协调,统筹各类财政收入,压缩非“三保”财政支出,规范中央直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时下达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确保中央直达资金及时支付。
(4)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区直2家机关单位及18所学校已制定整改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截至9月中旬,上述单位已退回挪用专项资金185.28万元,尚有132.11万元未整改到位。
(5)财政出借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相关业务人员加强了财政政策及国库业务知识的学习,下达了催收借款通知,通过调整预算、抵扣预算、上门清收及运用法律手段收回、按规定程序核销等方式予以收回;同时加强财政对外借款制度建设,制定完善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办法,规范对外借款程序。截至9月中旬已收回或调账处理财政出借资金2780.73万元。
(6)违规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某单位制定了整改措施,积极筹措资金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一是加强与市主管部门协调沟通争取资金扶持力度;二是加大融资、招商引资力度共同推进片区内项目建设实施;三是印发了《樊城区某某镇、某某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办法》,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
3.财政管理及核算方面。
(1)违规开设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区财政已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到国库备案,区财政将严格审查账户开户依据,政策到期的逐步进行销户。
(2)少记股权投资的问题。截至9月中旬,区财政已通过调账整改到位。
(3)资产管理不规范,处于闲置状态的问题。截至9月中旬,影响项目竣工验收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项目已完成项目消防和质量安全验收,待某单位回函后即可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金城商务大楼正常投入使用。同时,经与区某单位沟通对接,项目后续办证问题可参照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办理,预计年内可完成资产交接、产权变更办理等手续。
(4)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某镇财政分局、某镇财政所已组织专班对数据形成的原因进行追溯,逐步核实清算。下一步将对原来收入、支出挂往来款项的,可以确认为收入支出的内容,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对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挂账依据不明等往来款的呆账、坏账,提出处理意见,如果能够核销,将及时对往来款项进行账务核销处理。
(5)财政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的问题。由于当前区财力比较紧张,各单位工作人员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使用公务卡垫付水电费等费用。待财力好转后,将逐步使用集中支付。
(二)公办福利机构财务收支及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1)3家福利院违规发放补偿金、津补贴20.21万元的问题。2家福利院制定了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今后将加强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强化财务支出管理;1家福利院将违规发放的交通补贴2.21万元,上缴至区非税收入管理局相关账户,今后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津补贴发放程序。
(2)某福利院挪用集中供养人员补助金2.83万元的问题。某办事处已要求某福利院退回挪用的集中供养人员补助金2.83万元,待退回后拨付至某老年公寓。
(3)某办事处坐收坐支福利院出租租金17.28万元,未缴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的问题。某办事处已制定整改措施,今后福利院所有租金一律缴入财政非税账户。
(4)某镇福利院超标准报销差旅费0.12万元的问题。某镇福利院已将多报销的差旅费0.12万元退回樊城区财政局某分局财政专户,今后将加强福利院监督管理,严格程序,规范支出行为。
(5)樊城区某福利院未取得公务用车定编批复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2辆的问题。樊城区某福利院已对2辆车封停并联系樊城区某单位,申请报废处理。并于2023年6月14日完成报废评估,待区某单位统一报废处理。
2.财务核算与管理方面。
(1)3家福利院在购院民物资时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白条列支40.64万元的问题。3家福利院完善了财务制度,今后将规范院民物资采购手续,严禁白条支出行为。
(2)3家福利院将资金转入出纳个人账户,用于福利院的运转支出,涉及金额256.3万元的问题。太3家福利院已制定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今后将强化管理,杜绝资金转入个人账户使用。
(3)樊城区某福利院食堂出租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樊城区某福利院与某医院协商,一致同意按政府采购要求,于2023年6月28日聘请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对食堂外包服务重新招标,并于2023年6月3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挂网公示,后于2023年7月14日完成招标工作。
(4)2家福利院未按要求登记会计账簿;某福利院未妥善保存会计账簿,导致财务账簿遗失的问题。某福利院已购买会计软件,按要求对账务进行了处理;某福利院今后将强化财务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5)某福利院在2020年至2022年疫情封控期间,每天按照40元/人/天的标准在外订的工作餐13.22万元,管理不规范,付款单位名称错误并将工作餐费用记入“公务接待费”会计科目的问题。某福利院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认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技能学习,今后将加强福利院财务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6)2家福利院会计、出纳等人员不相容职务未分离的问题。2家福利院已调整相关人员职责,不相容职务已分离。
(7)樊城区某福利院报销物资采购凭证附件不全的问题。樊城区某福利院已办理公务用卡,规范了物资采购手续。
(8)2家福利院安全生产管理不当,存在消防和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2家福利院已规范消防和食品安全检查程序,消防和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已得到整改。
(9)某福利院未按要求提供会计资料,导致96.51万元资金的具体用途无法厘清的问题。某福利院已联系原会计资料保管人,督促其移交财务资料存档。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执行方面。
(1)区直4家单位预算未执行或项目工作经费预算编制不细的问题。相关单位积极进行了整改,今后将充分结合部门职能任务做好事前调研和测算,加大预算编制与工作事项结合力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做到无预算不支出。
(2)区直3家单位挪用项目资金用于人员及公用经费的问题。相关单位制定完善了相关财务制度,强化财务人员关于财务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财务人员的法规意识和专业技能,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坚决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规范的使用各项资金。
(3)区直3家单位列支租房费、招待费、印刷费等资金转入经办人个人账户,未直达销售方或提供劳务服务的发票方的问题。区直3家单位积极核实并整改相关问题,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区直3家单位联超标准列支外聘人员节假日加班费及招待费、重复列支工作日午餐费、超标准补助基层工会、无预算列支工会活动费涉及金额14.84万元的问题。区直3家单位已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把牢审核程序,规范支出行为。其中某单位清退重复就餐费0.014万元,某单位清退超标准列支招待费0.0512万元。
(5)某单位滞拨专项资金96.05万元的问题。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今后将专项资金统一划拨到工会经费专户,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
2.财务管理方面。
(1)区直4家单位列支招待费、午餐费、节假日加班费、公车使用费等费用760.46万元,无民主理财小组审批单、人员签字明细、发放依据及项目申报资料等印证材料的问题。区直4家单位已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财会人员的培训,按照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进行了整改。
(2)某单位列支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服务费等费用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2.69万元的问题。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相关政策,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某单位列支差旅费1.78万元未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的问题。已为相关人员办理公务卡,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4)某单位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21万元的问题。已建章立制,规范二级单位人员工资发放渠道,及时对往来账款进行清理,避免出现长期挂账未清理现象。
(5)某单位下属二级单位未经批准开立1个基本存款账户的问题。已与财政部门沟通,考虑面临新一轮机构改革,待改革完成后及时进行规范。
(6)某单位下属二级单位超出核定限额留存现金2.37万元的问题。审计期已整改,今后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避免类式情况再次发生。
(7)某单位工作人员长期借支备用金2万元未归还的问题。已对借支的备用金进行了收缴入库,同时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行为。
(8)某单位列支办公费用超时限涉及金额0.88万元的问题。已对问题进行了梳理,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监督,规范支出行为。
(9)某单位列支办公服务费合同签订不规范,涉及资金2.36万元的问题。完善了合同签订手续,今后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严格遵照执行。
3.财务核算与管理方面。
(1)某单位工会经费未进行账务处理,未登记会计账簿,为“包包账”的问题。已对工会经费相关凭证进行登记入账,保证了账务的真实性、完整性。
(2)会计科目设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某单位积极与财政及预算一体化软件公司协调对会计核算科目进行了规范。二是通过调账规范了科目使用,今后将强化财务人员关于财务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内部监督,严格预算执行,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规范的使用各项资金。
4.机关事务管理方面。
(1)某单位及下属二级单位未履行聘用程序先后聘用劳务派遣人员4名,共计发放劳务派遣及加班费4.5万元的问题。某单位及时解聘临聘2名人员,计划将1临聘人员转为公益岗,清退劳务费0.1万元。今后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聘用管理程序,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2)某单位未履行聘用程序聘用劳务派遣人员1名,发放劳务派遣费5.94万元的问题。将严格执行临聘人员聘用管理程序,并在后期聘用人员中严格遵照执行。
(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财务管理方面。
(1)某单位工作人员擅自挪用、私自占用征收补偿资金124万元的问题。区纪委正在调查,未达成结论,待接到调查报告后,指挥部按要求进行追偿。目前,指挥部已咨询律师并商定近期将通过司法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起诉。
(2)内部控制缺失、管理混乱的问题。某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出纳人员岗位职责》、《会计人员岗位职责》,明确了审批人、经办人、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执行,做到职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大支出按要求进行集体决策,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3)项目财务、食堂报销方面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某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以后将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大额支出(5000元及以上)必须通过会议研究,“集体决策”。对其中报销凭证附件不齐全的进行了补全;对其中违规支付电话充值费进行了清退;对其中食堂采购、库存物资无记录的问题,已建立物资领用管理制度,完善物资出入库管理台账,杜绝此类行为再发生,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餐支出审核。
(4)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某单位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明确资产保管人,建立资产日常清查制度,对所占有、使用的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5)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某单位已积极与软件公司协调,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分类科目。于2022年1月记账时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折旧核算,统一补提折旧。
(6)合同签定要件不全,合同失效的问题。某单位加强了合同管理,完善财务支出手续,核实业务事项的真实性后合同书已补盖甲方某单位公章。
(7)违规拖欠工程款613.57万元的问题。某单位积极向区政府申请资金拨付,现已完成工程款兑付。
(8)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34.88万元的问题。某单位已完成工程质量保证金兑付,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形成制度,调整保证金预留比例,按规范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工程管理方面。
(1)部分标段未按照发改部门核定的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的问题。该问题线索已移交区纪委,调查结果还未反馈。
(2)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问题。某单位已约谈代理公司,今后将按行业规范要求,加强招投标管理,对代理机构要严格审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项目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及预算编制单位的选聘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某单位已约谈设计公司、预算编制单位,对错误的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文件进行更改,今后将加强管理,按照规定严格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未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监理合同的问题。经某单位核实,拟派工程师辞职未及时更新,已对监理单位进行了约谈批评,履行了更新手续,今后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暂列金计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某单位已约谈代理公司,今后将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督管理,督促代理公司严格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多计工程价款11.45万元的问题。某单位已加强对工程造价审计监督管理,已出具修正之后的结算审核报告,并正在对多付工程款进行追缴。
3.其他方面。
(1)挪用拆迁公司交纳的拆迁押金的问题。某单位已将挪用的拆迁押金补齐。今后将强化财务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规范使用项目工作经费。
(2)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与招投标文件不相符的问题。某单位将加强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开展各人项目自查,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吸取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继续推进整改工作的打算
截至9月中旬,审计发现的问题仍有少量未彻底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是:
(一)区财政总预算会计账户出借财政资金仍有16245.22万元未收回。目前区财政局已对借出的资金采取了向法院起诉、抵扣财政拨款、财产保全及下达清收函等方式进行追缴。
(二)区财政专户及非税收入户出借财政资金未收回22545.22万元(其中:财政专户6300万元,非税收入户11640.83万元)。目前区财政已对借出的资金采取了抵扣财政拨款、下达清收函及调账等方式进行追缴。
(三)某财政分局、某财政所财政往来资金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25929.44万元。某财政分局、某财政所已对财政往来资金进行清理,下一步将采取清收、内部调账处理、按规定程序核销等方式予以解决。
(四)部分工程项目类专项资金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及时拨付,涉及金额47604.49万元。区财政与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一是依据政策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配套资金;二是协调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争取资金扶持力度;三是加大招商引资,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方协同的工作机制,解决资金难的问题;四是针对拖欠乡镇污水厂网建设及运维费、污水处理费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积极偿还拖欠相关费用。
(五)滞拨、挪用中央直达金16327.53万元。下一步,区财政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力度,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禁止被挪用。
(六)公办福利机构财务收支及管理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某福利院违规挪用集中供养人员补助金2.83万元的问题,某办事处仅督促福利院整改,但未制定具体措施;二是某福利院未妥善保存会计账簿,导致财务账簿遗失的问题,福利院仅出具会计账簿、财务账等遗失的原因分析,未进行实质性整改。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擅自挪用、私自占用征收补偿资金124万元的问题已移交区纪委;二是部分标段未按照发改部门核定的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的问题已移交区纪委,三是多计工程价款11.45万元的问题已出具修正之后的结算审核报告,并正在对多付工程款进行追缴。
下一步,区政府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一)进一步完善整改联动机制。相关部门要合力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联合督办有效传导压力,确保整改无死角、全覆盖。
(二)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时间跨度长、形成原因复杂、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找准症结,分类制定整改计划,确保整改不遗一事,不漏一项。
(三)进一步推动整改落在实处。系统分析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和矛盾,着重解决体制机制制度上的缺陷,推动管理措施更加健全,整改质效不断提高,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复发生。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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