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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自:樊城区审计局 时间:2023-09-04
索引号: 011158671/2023-23667 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樊城区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3-09-04
标题: 樊城区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2023-08-22 终止时间: 来源: 樊城区审计局

2023年8月22日在樊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樊城区审计局局长 石保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实现了经济平稳运行,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助力经济稳定发展。一是切实助企惠民,继续落实税收减免缓及租金减免政策,全年减免缓税收、租金81704.56万元。二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兑现产业发展政策资金6903万元。三是积极强化财政收入征收管理,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四是全年向上争取债券资金190329万元,补充预算资金缺口,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五是加大统筹结转结余资金,全年统筹安排用于民生支出5.7亿元。六是严把支出关口,兜牢“三保”支出底线,继续压减部门一般性支出达20%,全年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79%。

──紧扣“三农”发挥职能,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一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水利、交通事业发展,拨付农业科技创新等建设资金2190万元。二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年投入污水治理等村容村貌整治资金3740万元。三是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发放农业补贴3394万元,兑现农村公益服务“以钱养事”经费768万元。

──强化资金统筹调度,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一是全年筹措疫情防控、计生奖扶资金7424万元。二是全年预算安排教育经费8.89亿元。三是全年发放养老、医保、低保等各类保障资金9.8亿元,拨付创业保障资金4337.6万元。四是拨付科技文体事业发展资金584.6万元。五是拨付老旧小区改造、美化人居环境资金4217万元。

──强措施压责任,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2022年度审计发现的三个方面19类问题涉及93个具体事项,已完成整改87项,占应整改事项的93.55%,因资金原因尚有6项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占应整改事项的6.45%。

一、区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决算草案编制、预算编制与执行、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财政国库资金管理等情况。

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919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52754万元,年终结余39153万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20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43万元,年终结余995万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90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18万元,年终结余586万元;2022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4692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量42782万元,年终结余4143万元,累计结余644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努力克服疫情反复冲击和严峻经济形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改革与管理并举,在统筹财力、保障重点、兜牢底线、强化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持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审计中也发现存在财政政策执行不到位、会计核算不准确、资产管理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等问题。现报告如下:

(一)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精细。一是基本支出预算未细化到“类、款、项”金额 161282.18万元,且下达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具体科目的预算未报人大批准,金额580.18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编入项目支出2295.76万元;三是财政代编预算不规范,代编金额125232.11万元,规模较大、项目较多,且将应编入部门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由财政代编,部分预算资金未及时落实到单位或项目。

2.为非预算单位安排预算。2022年度区财政为区直14个协会、2家单位代编工作经费等532.8万元。  

3.应收缴入库财政收入未收缴入库。一是某单位应收未收8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费238.44万元。二是征收的非税资金及利息收入1328.93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4.无预算支出。2022年区财政拨付已收回以往年度项目闲置资金1500万元供某单位使用,未统筹纳入预算安排。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不到位。一是2022年度某公司未按预算安排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4000万元;二是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列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少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0万元。

6.应统筹作为财力重新安排的款项挂账。截至2022年底,总预算会计账中“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科目余额30268.68万元为2021年以前挂账,未收回统筹作为财力重新安排,仍作挂账处理。

(二)财政政策执行方面。

1.无依据收费。2022年度,3家单位无依据收取工作经费110万元。

2.直达资金未按规定直达最终收款方。区财政将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35.5万元直达资金拨付至2个乡镇财政双代管资金专用账户,再由乡镇财政拨付至收款人。

3.滞拨中央直达资金。财政2022年收到上级拨付的中央直达资金66491.99万元,当年拨付使用47439.09万元,仍有16745.9万元未按要求拨付使用。

4.挪用专项资金。经抽查发现,2022年度樊城区共有2个机关单位及18所学校将上级拨付的中央专项资金共计317.39万元,用于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出借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截至2022年底,区财政总预算会计出借各类财政资金18616.92万元未收回;二是截至2022年底,财政专户出借财政专户资金6300万元未收回;三是截至2022年底,非税收入账套4785.2万元应收款项长期挂账;四是2个乡镇总预算会计账面2021年以前出借财政资金6855.63万元。

6.违规拖欠工程款。截至2022年底,某单位作为项目业主单位,拖欠企业账款47604.49万元,其中:一是老旧小区改造、两镇基础设施、擦亮小镇等9个项目共计拖欠工程款38741.1万元;二是拖欠乡镇污水厂网建设服务、管网运维、污水处理等费用8863.39万元。

(三)财政管理及核算方面。

1.违规开设实有资金账户。经抽查,4家预算单位违规开设实有资金账户11个;3个临时机构违规开设实有资金账户3个。

2.少记股权投资。截至2022年底,区财政总预算会计账面少记股权投资90259.3万元。一是拨付某公司的资本金89881万元,财政未记股权投资;二是拨付某公司的资本金228.3万元,财政未记股权投资;三是财政拨付至某公司补充注册资本金150万元,未记股权投资。

3.资产管理不规范,处于闲置状态。2019年9月29日区人民政府与某烟厂签订有偿收储某烟厂金城大酒店整体资产框架协议,约定以4524.31万元收储酒店所属地块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受区政府委托某公司(某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后期收储移交变更工作,至2020年7月完成收购资金4524.31万元的拨付。2020年9月30日某单位与某公司签订金城商务大楼装修项目EPC总承包合同,金额为3367.43万元,至2022年1月某公司累计支付装修款2323万元。此外,某公司2020年8月至2022年4月累计支付金城商务大楼其他相关费用 395.12万元。

截至审计之日,金城大酒店资产(含土地和房产)仍在某烟厂名下,未办理资产交接、产权变更等手续,装修工程已完工未办理竣工验收,资产处于闲置状态,且资产权属不明。

4.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经抽查发现,2个乡镇总预算会计账面反映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挂账时间均为1年以上,涉及金额25929.44万元。

5.财政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经抽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数据,共有117家单位2022年将水电费、公车加油费、医保、养老等费用直接转入经办人个人账户,未直达最终收款人,涉及1775笔693.73万元。

二、公办福利机构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

2022年,樊城区预算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579.77万元,主要包含城乡低保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以及临时救助等其他救助补助支出,2022年区财政实际支出557.81万元。本次主要对5家福利院2021年至2022年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了如下问题:

(一)执行财经纪律方面。一是3家福利院违规发放补偿金、津补贴20.21万元。二是某福利院挪用集中供养人员补助金2.83万元。三是某办事处坐收坐支福利院出租租金17.28万元,未缴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四是某福利院超标准报销差旅费0.12万元。五是樊城区某福利院未取得公务用车定编批复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2辆。

(二)财务核算与管理方面。一是3家福利院在购院民物资时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白条列支40.64万元。二是3家福利院将资金转入出纳个人账户,用于福利院的运转支出,涉及金额256.3万元。三是樊城区某福利院食堂出租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四是2家福利院未按要求登记会计账簿;某福利院未妥善保存会计账簿,导致财务账簿遗失。五是某福利院在2020年至2022年疫情封控期间,每天按照40元/人/天的标准在外订的工作餐13.22万元,管理不规范,付款单位名称错误并将工作餐费用记入“公务接待费”会计科目。六是樊城区某福利院和某镇福利院会计、出纳等人员不相容职务未分离。七是樊城区某福利院报销物资采购凭证附件不全。八是2家福利院安全生产管理不当,存在消防和食品安全隐患。九是某福利院未按要求提供会计资料,导致96.51万元资金的具体用途无法厘清。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2年,樊城区部门预算年初编制总额190897.44万元,本年国库集中支付总额180260.12万元,国库集中支付总额占年初预算总额(部门预算执行率)94.43%。按照年初项目计划,区审计局重点开展了4个一级预算单位机关及其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从审计情况看,预算内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日趋规范,违规现象明显减少,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预算编制执行方面。一是4家单位预算未执行或项目工作经费预算编制不细化等涉及金额355.55万元。二是3家单位挪用项目资金用于人员及公用经费105.19万元。三是3家单位列支租房费、招待费、印刷费等费用0.81万元,资金转入经办人个人账户,未直达销售方或提供劳务服务的发票方。四是3家单位超标准列支外聘人员节假日加班费及招待费、重复列支工作日午餐费、超标准补助基层工会、无预算列支工会活动费涉及金额14.84万元。五是某单位滞拨专项资金96.05万元。

(二)财务管理方面。一是4家单位列支招待费、午餐费、节假日加班费、公车使用费等费用760.46万元,无民主理财小组审批单、人员签字明细、发放依据及项目申报资料等印证材料。二是某单位列支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服务费等费用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2.69万元。三是某单位列支差旅费1.78万元未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四是某单位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21万元。五是某单位下属二级单位未经批准开立1个基本存款账户。六是区某单位下属二级单位超出核定限额留存现金2.37万元。七是某单位工作人员长期借支备用金2万元未归还。八是某单位列支办公费用超时限涉及金额0.88万元。九是某单位列支办公服务费合同签订不规范,涉及资金2.36万元。 

(三)财务核算与管理方面。一是某单位工会经费未进行账务处理,未登记会计账簿,为“包包账”。二是某单位经济业务核算未按要求设置三、四级会计科目。三是某单位将单位人员经费7.3万元列入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科目进行核算。四是某单位经费支出明细表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单位会计记账凭证显示实际该项费用支出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社保、医保等支出。

(四)机关事务管理方面。某单位及下属二级单位未履行聘用程序先后聘用劳务派遣人员4名,共计发放劳务派遣及加班费4.5万元。审计期,单位已解除其中2人劳务关系,已清退劳务费0.1万元。二是某单位未履行聘用程序聘用劳务派遣人员1名,发放劳务派遣费5.94万元,2022年6月协议期满未续聘。

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2022年度,樊城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共开展政府投资审计项目2个,涉及资金总额9688.56万元,共发现问题金额1641.4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6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某单位工作人员擅自挪用、私自占用征收补偿资金124万元;二是内部控制缺失、管理混乱;三是项目财务、食堂报销方面管理不规范;四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五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六是合同签定要件不全,合同失效;七是违规拖欠工程款613.57万元;八是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34.88万元。

(二)工程管理方面。一是部分标段未按照发改部门核定的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二是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三是项目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及预算编制单位的选聘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四是未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监理合同。五是暂列金计取不符合规范要求。六是多计工程价款11.45万元。

(三)其他方面。一是挪用拆迁公司交纳的拆迁押金。二是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与招投标文件不相符。

五、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预算执行约束力。一是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管理水平,在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形势下,预算编制在确保“三保”的基础上,要以政策落实为导向,突出重点保障,牢记过紧日子思想。二是进一步加大培植税源,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严格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三是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的精准和细化程度,减少财政代编规模。四是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严格按照预算文本、项目进度和程序审批、拨付财政资金,保证财政资金及时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严格财政资金管理,保障财经政策措施落细落实。一是切实传导财政管理压力,履行主体责任,完善资金使用监管机制,严格监督检查,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上级专项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等各类资金的使用监管和跟踪问效工作,增强财政管理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公开性,确保公共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督促各项财经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做到“使用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促进樊城区经济提质增效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稳妥化解政府债务存量,切实做到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财力承受能力相适应。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监管,明确风险防控和债务化解措施。

(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促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一是强化资产监管,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购置相关规定,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闲置情况进行“台账化”管理,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二是建立健全财政往来款清理消化长效机制,对往来款项进行摸底梳理,实行动态监测管理,严控增量、清理存量,加大往来款项清理力度。三是加强对各部门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四是健全内部监控机制,切实把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细化各环节操作流程,确保财政资金管理程序规范、责任明确、权力透明、监督有力。

(四)规范福利院管理,促进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一是主管部门要推动各福利院健全内部监控机制,切实把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细化各环节操作流程,确保财政资金管理程序规范、责任明确、权力透明、监督有力,做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二是加强福利院会计管理工作,对不依法登记会计账簿的,应督促福利院设置会计账簿;对因工作失职导致会计账簿遗失的,应依法追究其责任。三是规范福利院资金管理,严禁将财政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管理使用。四是加强对福利院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基本建设程序,保证项目规范运行。二是严格落实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招投标环节各参与单位履行服务职责和履约行为的管理,施工单位应如实编制工程结算报告,确保项目相关原始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项目参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三是建立规范完善的内控制度,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各项目单位应完善内控体系,建立规范完善的内控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程序,强化对项目资金、项目财务人员及财务核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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